首次协商未果:象征意义大于现实利益
新年伊始,上海口岸美加航线各班轮公司开始征收不同幅度的THC,此举引发了代表货主利益的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和上海进出口商会的强烈反对,上海进出口商会对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组织(TSA)和加拿大泛太平洋运价稳定协议组织(CTSA)发出了声明。本刊曾在1月12日以《上海:THC争端再起》进行了报道。在多方积极争取下,1月15日,船货双方代表在上海展开协商,记者受邀参加了会议。 船方代表: TSA执行干事Brian M. Conrad、TSA及CTSA外方法律顾问、海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建华 货方代表: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上海进出口商会、上海国际货代协会、江苏进出口商会、江苏国际货代协会、 浙江外经贸企业协会、宁波外经贸企业协会等 第一回合: 陈 述 货方: 征收THC是违法行为 第一,违反了国际惯例中关于CY/CY条款中发货人的责任认定;违反了《联合国班轮运输守则》中相关条款;x8m2wq 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反垄断法》、2006年中国三部委关于THC调查公告等。 第二,违反了有效协商原则。在上海征收THC前,未与上海、江苏、浙江等各地货主进行充分协商,违反了相关程序性规定。
上海到天津专线
第三,缺乏透明度。THC脱离了码头作业费的含义,实际构成不透明;征收标准比过去提高30%,调高原因不透明。FOB条款下,卖方无义务支付任何费用;承运人将上海港港口附加费(SPS)更名为THC,从运费中剥离,向交货人转嫁,通过不当竞争谋取了不当得利。 第四,非法收取THC的行为应该立即终止。TSA和CTSA本应该以市场稳定为前提,但却向成员公司发出了收取THC的信号,“导演”了同时同地收取THC的行动,触犯了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货主方面一直会敞开协商大门,单证费、铅封费、THC等不合理收费应该立即取消。 船方: TSA、CTSA无权强迫船东收费 目前,TSA有15家成员公司,CTSA有10家成员公司。TSA和CTSA涵盖了亚洲到美洲及加拿大航线,此次讨论的仅仅是中国-美国以及中国-加拿大航线,无权讨论其他航线。 必须强调的是,TSA和CTSA的任何声明只是“建议”,并非“强迫”。TSA和CTSA会根据市场因素建议一些收费,成员公司则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多年来,SPS是用美元进行征收的,标准是88美元/TEU,收取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承运人在上海港口的操作费用,而其他航线征收的都是THC。因此,TSA和CTSA建议改变名称,将SPS改为THC,因为这个费用在其他口岸上都是用人民币征收,建议同时改变币种。
上海到北京专线
TSA和CTSA从来没有集体决议要征收THC,不涉及THC的征收标准,也不涉及到谁来支付THC,这都是由成员公司独立做决定的。目前,有3家成员公司未采用THC的名称, THC的征收标准也不一致。成员公司征收THC的标准和其他航线的标准大致吻合,并没有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营。 |